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預計今年中國的電解鋁產量較上年增長10.3%;預計中國電解鋁市場今年將小幅過剩23萬噸,全球電解鋁市場延續短缺態勢。
據道瓊斯4月26日消息,惠譽旗下研究機構BMI Research將鋁價目標上調2.9%,因中國需求較為強勁。
BMI Research補充稱,這樣的需求對市場利好,但亦可能刺激中國涌現新的鋁生產,將令全球在近期內供應良好。
但“2017年之后,我們預期鋁價將穩步上漲,因全球市場緩慢變為短缺。”

4月25日,國家發改委在北京召開去產能會議,對地方部委強調了鋁行業供給側改革的決心和嚴厲執行的必要性,據了解主要有以下幾點:
1、各地方政府要“依法依規”推動去產能工作的順利進行,幫助企業解決停產面臨的問題。
2、違規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政策調整生產,并重點提到了,新疆、山東等地的部分項目。
3、警示地方政府不得為了保經濟和穩定而包庇企業,一旦發現將嚴懲,并列舉了去年煤炭、鋼鐵去產能期間的例子,不能走地條鋼的老路。
4、各企業必須在落實等量或減量的基礎上才能在地方政府備案。
分析認為,政策后期將嚴厲執行是必然,對于企業而言有難度但也必須遵守,具體去產能的數字目前尚未得知,但阿拉丁之前對政策進行過分析并對減產量進行評估,預計影響總量在387萬噸左右,詳細執行情況后期將繼續跟蹤,另外近期指標交易開始活躍,指標價格水漲船高也將是近期亮點。
國家2010年起開展過剩產能淘汰,工信部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全國累計淘汰鋁冶煉產能205萬噸/年。行業去產能效果明顯,2016年鋁價整體呈震蕩上漲趨勢,供需格局的真實轉變是鋁價上漲的根基。
2013年6月,工信部發布《鋁行業規范條件》,從生產規模及外部條件、質量工藝和裝備、能源消耗、資源消耗及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對電解鋁企業提出具體指標要求。根據現行鋁行業規范條件文件,2014-2016年期間,工信部前后發布三批符合《鋁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涉及電解鋁生產廠家64家,涉及合規產能為2965萬噸。考慮到2003年之前的產能,合規產能與在產產能之間的差額達到500多萬噸。
目前合規企業名單中涉及云鋁股份旗下4家生產企業,合規產能120萬噸,2003年云南鋁業電解鋁產量為10.76萬噸,2016年母公司超短期融資券募集說明書披露2015電解鋁產能112萬噸,2016年報披露生產鋁產品124.8萬噸。根據以上分析,云鋁股份目前不存在不合規電解鋁產能。
目前合規企業名單中涉及南山鋁業旗下1家生產企業,合規產能68萬噸,2003年南山鋁業電解鋁產量為6.9萬噸,公司2003年之前獲得電解鋁批文13.6萬噸。母公司2016中期票據募集說明書披露鋁錠生產產能為81.6萬噸,公司2016年年報披露生產電解鋁84.79萬噸。根據以上分析,南山鋁業目前不存在不合規電解鋁產能。
2017年初以來我國環保督察有日?;厔?,目前“2+26”城市環保督察行動涉及電解鋁運行產能約1240萬噸,全國范圍內,工信部公布的合規產能與運行產能之間差額達500多萬噸,這些受影響產能或將改變電解鋁市場供需,推高鋁價。
分析認為,關注電解鋁產能全部合規且產能未受環保督察影響的相關上市公司:云鋁股份,*ST神火,中孚實業,南山鋁業等。
問:發改辦產業(2017)656號文件中第二條是這樣寫的:落實1494號文件處理意見情況,包括要求落實相關處理意見之后備案的,是否落實產能置換,并完善土地,環評能評等有關手續;要求停止建設的,是否已按要求停止建設。我想問的問題是,2004年至2013年5月期間,各省按照1494號文件備案的新建電解鋁項目,所承諾的指標置換都兌現了沒有?
答:
這個問題算是點到要害了。自從國發(2013)41號文件下發后,在建電解鋁項目一律停建,擬建項目一律不得審批或備案,因此,2013年5月后不應該存在新增產能的問題,也就不存在指標置換不置換的問題。要求置換指標,的確是您所說的2004年至2013年5月之間的新建產能。
我們先看一組數據。2003年底,全國已形成的電解鋁產能為550萬噸,2013年5月,全國已形成的電解鋁產能為2782萬噸,2004年至2013年5月期間,全國新增電解鋁產能2232萬噸。也就是說,按照1494號文件規定,有2232萬噸電解鋁需要落實置換指標。
這些用于置換的指標從哪兒來?一般有兩個來源,一是來源于國家分配指標,二是來源于淘汰退出產能的轉讓。但特別有意思的是,這10年淘汰退出的落后產能只有自焙式電解槽,退出總量只有幾十萬噸,跟2232萬噸相比微不足道;而國家根本就沒有分配過電解鋁產能指標。因此,指標的兩個來源都是空的。我的理解是,1494號文件讓新建電解鋁項目兌現置換指標,只是讓項目主承諾,真正兌現難以做到。問“各省按照1494號文件備案的新建電解鋁項目,所承諾的指標置換都兌現了沒有?”可以肯定地回答,沒有都兌現,因為兌現不了。但寫上指標置換這一條還是很有意義的,它發出了一個鮮明的政策導向性信號:未來電解鋁上新項目,一定是要實行指標置換制的。1494號文件可操作的,是“落實產能轉換”后邊那一句:“并完善土地,環評能評等有關手續;要求停止建設的,是否已按要求停止建設。”今年656號文件要追補落實的,重點是清查土地、環評、能評情況,清查當時要求停建的項目是否停建了。因此,追補落實1494號文件,主要清理的是在已被洗白的違規產能中,是不是有違法的產能,倘若違法,將追補清理整頓。
發改辦產業(2017)656號文件對清理整頓2013年5月以后的違法違規電解鋁提出了三條原則性意見。第一,令行禁止。要深刻認識清理整頓電解鋁行業違法違規項目的重要性,樹立底線意識、紅線意識,切實將國家重大方針、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落實到位。第二,壓實責任。按照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落實有關部門、地方政府、相關企業的責任,各司其職開展工作。第三,分類處置。以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為準繩,區分不同情況,分類處置違法違規行為,將違法違規投資建設多發地區和新增產能影響惡劣企業作為重點,嚴厲查處、嚴肅問責。
很多記者提問,清理整頓違法違規電解鋁項目,新疆都行動起來了,違法違規新建產能最大的山東會怎樣執行656號文件?山東作為我國產能最大、新建產能最大的電解鋁大省,媒體關注、大眾關注這是必然的,也都是可以理解的,對這個問題,筆者不便發表主導性意見。筆者相信所有電解鋁大省各級黨委、政府的四個意識和政治站位,也要相信他們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勇氣和執行力,相信他們能夠貫徹落實好國家大政方針和產業政策。
回到產能指標置換的問題。2004年至2013年5月期間的新增電解鋁產能無法兌現指標置換,2013年5月以后的違法違規電解鋁產能需要清理整頓(因2013年5月之后的新增產能被定性為違法違規項目,屬于頂風作案,性質惡劣,不僅要清理整頓,而且對主要責任人還要依法依規嚴厲問責,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656號文件),所以,指標置換實際上更像是未來的事情。筆者認為,2017年完成違法違規電解鋁項目的清理整頓后,2018年國家應該召集電解鋁省份開會來討論指標分配的問題,按照“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結合各省現狀和發展鋁工業的條件,電解鋁指標應該向鋁土礦資源豐富、水電等清潔能源(而不是化石能源)充足、環境承載容量大、市場前景好的省份傾斜。屆時,指標置換,將成為制度;供給側結構,將得到優化;宏觀調控,不再是空話;電解鋁的版圖,將會重構。
據道瓊斯4月26日消息,惠譽旗下研究機構BMI Research將鋁價目標上調2.9%,因中國需求較為強勁。
BMI Research補充稱,這樣的需求對市場利好,但亦可能刺激中國涌現新的鋁生產,將令全球在近期內供應良好。
但“2017年之后,我們預期鋁價將穩步上漲,因全球市場緩慢變為短缺。”

4月25日,國家發改委在北京召開去產能會議,對地方部委強調了鋁行業供給側改革的決心和嚴厲執行的必要性,據了解主要有以下幾點:
1、各地方政府要“依法依規”推動去產能工作的順利進行,幫助企業解決停產面臨的問題。
2、違規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政策調整生產,并重點提到了,新疆、山東等地的部分項目。
3、警示地方政府不得為了保經濟和穩定而包庇企業,一旦發現將嚴懲,并列舉了去年煤炭、鋼鐵去產能期間的例子,不能走地條鋼的老路。
4、各企業必須在落實等量或減量的基礎上才能在地方政府備案。
分析認為,政策后期將嚴厲執行是必然,對于企業而言有難度但也必須遵守,具體去產能的數字目前尚未得知,但阿拉丁之前對政策進行過分析并對減產量進行評估,預計影響總量在387萬噸左右,詳細執行情況后期將繼續跟蹤,另外近期指標交易開始活躍,指標價格水漲船高也將是近期亮點。
國家2010年起開展過剩產能淘汰,工信部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全國累計淘汰鋁冶煉產能205萬噸/年。行業去產能效果明顯,2016年鋁價整體呈震蕩上漲趨勢,供需格局的真實轉變是鋁價上漲的根基。
2013年6月,工信部發布《鋁行業規范條件》,從生產規模及外部條件、質量工藝和裝備、能源消耗、資源消耗及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對電解鋁企業提出具體指標要求。根據現行鋁行業規范條件文件,2014-2016年期間,工信部前后發布三批符合《鋁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涉及電解鋁生產廠家64家,涉及合規產能為2965萬噸。考慮到2003年之前的產能,合規產能與在產產能之間的差額達到500多萬噸。
目前合規企業名單中涉及云鋁股份旗下4家生產企業,合規產能120萬噸,2003年云南鋁業電解鋁產量為10.76萬噸,2016年母公司超短期融資券募集說明書披露2015電解鋁產能112萬噸,2016年報披露生產鋁產品124.8萬噸。根據以上分析,云鋁股份目前不存在不合規電解鋁產能。
目前合規企業名單中涉及南山鋁業旗下1家生產企業,合規產能68萬噸,2003年南山鋁業電解鋁產量為6.9萬噸,公司2003年之前獲得電解鋁批文13.6萬噸。母公司2016中期票據募集說明書披露鋁錠生產產能為81.6萬噸,公司2016年年報披露生產電解鋁84.79萬噸。根據以上分析,南山鋁業目前不存在不合規電解鋁產能。
2017年初以來我國環保督察有日?;厔?,目前“2+26”城市環保督察行動涉及電解鋁運行產能約1240萬噸,全國范圍內,工信部公布的合規產能與運行產能之間差額達500多萬噸,這些受影響產能或將改變電解鋁市場供需,推高鋁價。
分析認為,關注電解鋁產能全部合規且產能未受環保督察影響的相關上市公司:云鋁股份,*ST神火,中孚實業,南山鋁業等。
問:發改辦產業(2017)656號文件中第二條是這樣寫的:落實1494號文件處理意見情況,包括要求落實相關處理意見之后備案的,是否落實產能置換,并完善土地,環評能評等有關手續;要求停止建設的,是否已按要求停止建設。我想問的問題是,2004年至2013年5月期間,各省按照1494號文件備案的新建電解鋁項目,所承諾的指標置換都兌現了沒有?
答:
這個問題算是點到要害了。自從國發(2013)41號文件下發后,在建電解鋁項目一律停建,擬建項目一律不得審批或備案,因此,2013年5月后不應該存在新增產能的問題,也就不存在指標置換不置換的問題。要求置換指標,的確是您所說的2004年至2013年5月之間的新建產能。
我們先看一組數據。2003年底,全國已形成的電解鋁產能為550萬噸,2013年5月,全國已形成的電解鋁產能為2782萬噸,2004年至2013年5月期間,全國新增電解鋁產能2232萬噸。也就是說,按照1494號文件規定,有2232萬噸電解鋁需要落實置換指標。
這些用于置換的指標從哪兒來?一般有兩個來源,一是來源于國家分配指標,二是來源于淘汰退出產能的轉讓。但特別有意思的是,這10年淘汰退出的落后產能只有自焙式電解槽,退出總量只有幾十萬噸,跟2232萬噸相比微不足道;而國家根本就沒有分配過電解鋁產能指標。因此,指標的兩個來源都是空的。我的理解是,1494號文件讓新建電解鋁項目兌現置換指標,只是讓項目主承諾,真正兌現難以做到。問“各省按照1494號文件備案的新建電解鋁項目,所承諾的指標置換都兌現了沒有?”可以肯定地回答,沒有都兌現,因為兌現不了。但寫上指標置換這一條還是很有意義的,它發出了一個鮮明的政策導向性信號:未來電解鋁上新項目,一定是要實行指標置換制的。1494號文件可操作的,是“落實產能轉換”后邊那一句:“并完善土地,環評能評等有關手續;要求停止建設的,是否已按要求停止建設。”今年656號文件要追補落實的,重點是清查土地、環評、能評情況,清查當時要求停建的項目是否停建了。因此,追補落實1494號文件,主要清理的是在已被洗白的違規產能中,是不是有違法的產能,倘若違法,將追補清理整頓。
發改辦產業(2017)656號文件對清理整頓2013年5月以后的違法違規電解鋁提出了三條原則性意見。第一,令行禁止。要深刻認識清理整頓電解鋁行業違法違規項目的重要性,樹立底線意識、紅線意識,切實將國家重大方針、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落實到位。第二,壓實責任。按照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落實有關部門、地方政府、相關企業的責任,各司其職開展工作。第三,分類處置。以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為準繩,區分不同情況,分類處置違法違規行為,將違法違規投資建設多發地區和新增產能影響惡劣企業作為重點,嚴厲查處、嚴肅問責。
很多記者提問,清理整頓違法違規電解鋁項目,新疆都行動起來了,違法違規新建產能最大的山東會怎樣執行656號文件?山東作為我國產能最大、新建產能最大的電解鋁大省,媒體關注、大眾關注這是必然的,也都是可以理解的,對這個問題,筆者不便發表主導性意見。筆者相信所有電解鋁大省各級黨委、政府的四個意識和政治站位,也要相信他們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勇氣和執行力,相信他們能夠貫徹落實好國家大政方針和產業政策。
回到產能指標置換的問題。2004年至2013年5月期間的新增電解鋁產能無法兌現指標置換,2013年5月以后的違法違規電解鋁產能需要清理整頓(因2013年5月之后的新增產能被定性為違法違規項目,屬于頂風作案,性質惡劣,不僅要清理整頓,而且對主要責任人還要依法依規嚴厲問責,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656號文件),所以,指標置換實際上更像是未來的事情。筆者認為,2017年完成違法違規電解鋁項目的清理整頓后,2018年國家應該召集電解鋁省份開會來討論指標分配的問題,按照“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結合各省現狀和發展鋁工業的條件,電解鋁指標應該向鋁土礦資源豐富、水電等清潔能源(而不是化石能源)充足、環境承載容量大、市場前景好的省份傾斜。屆時,指標置換,將成為制度;供給側結構,將得到優化;宏觀調控,不再是空話;電解鋁的版圖,將會重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