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8日發布鋁行業準入標準征求意見稿,要求利用國內外鋁土礦資源的氧化鋁項目起步規模必須是年生產能力80萬噸及以上,必須落實鋁土礦資源、水資源和交通運輸等外部建設條件。
對于電解鋁項目,要求必須以煤(水)電鋁一體化模式或鋁電一體化模式建設,同時有氧化鋁原料供應保證,并落實交通運輸等內外部條件。鼓勵現有電解鋁企業通過改造、重組等方式實現煤(水)電鋁一體化或鋁電一體化。
新建再生鋁項目規模應在10萬噸/年及以上;現有再生鋁企業的生產準入規模不小于5萬噸/年。
此外,鋁土礦山、氧化鋁、電解鋁、再生鋁項目資本金比例必須達到35%及以上。
意見稿還對鋁行業能耗作出進一步要求。譬如,鋁土礦地下開采原礦綜合能耗要低于25千克標準煤/噸礦,露天開采原礦綜合能耗要低于13千克標準煤/噸礦;再生鋁生產系統必須有節能措施,采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確保符合國家能耗標準。
對于電解鋁項目,要求必須以煤(水)電鋁一體化模式或鋁電一體化模式建設,同時有氧化鋁原料供應保證,并落實交通運輸等內外部條件。鼓勵現有電解鋁企業通過改造、重組等方式實現煤(水)電鋁一體化或鋁電一體化。
新建再生鋁項目規模應在10萬噸/年及以上;現有再生鋁企業的生產準入規模不小于5萬噸/年。
此外,鋁土礦山、氧化鋁、電解鋁、再生鋁項目資本金比例必須達到35%及以上。
意見稿還對鋁行業能耗作出進一步要求。譬如,鋁土礦地下開采原礦綜合能耗要低于25千克標準煤/噸礦,露天開采原礦綜合能耗要低于13千克標準煤/噸礦;再生鋁生產系統必須有節能措施,采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確保符合國家能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