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11年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降低3.66%,規模以上企業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3.9%,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5.3%,工業固廢資源綜合利用率提高到76%,今年甘肅省蘭州市將淘汰落后產能涉及23戶企業17條生產線,其中,淘汰電解鋁17萬噸,鐵合金7.69萬噸,水泥13.2萬噸。列入國家淘汰落后產能計劃的15戶企業,以上落后產能必須于10月底全部拆除主體設備和生產線,11月底完成現場檢查和驗收。
為確保上述關停目標的順利進行,蘭州市制定了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嚴格市場準入,改善土地利用計劃調控,嚴禁為落后產能和產能過剩行業建設項目提供土地,支持優勢企業通過兼并、收購、重組落后產能企業,淘汰落后產能,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防止新增落后產能;
二是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縣區,實行項目“區域限批”,暫停項目的環評、能評、核準和審批,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不予辦理生產許可證,依法吊銷工商營業執照,并責令其關閉或撤銷;
三是要求市、縣(區)兩級財政要加大對淘汰落后產能的資金支持力度,逐步建立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資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導向作用,支持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實現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