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報記者駱蘇艷報道:昨日上午,原佛山順德均安某企業老板劉某和企業管理人員張某一同站在順德環保巡回法庭的被告席上,其中劉某因污染環境罪獲刑,這是順德環保巡回法庭首宗審判的案件。
去年8月1日,劉某、張某在均安馨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擅自從事不銹鋼制品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項目,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廢水含有總鉻、總鎳、總銅等重金屬污染物。經監測,重金屬總鉻、總鎳、總銅分別超標22.1倍、3.03倍、7.38倍,其行為構成污染環境罪,依法分別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九個月零十天,張某免于刑事處罰。
對于審判結果,兩位被告人均表示接受。“當時真的沒有想到后果是這么嚴重的。經過這次我對環保法的認識加深了很多,以后出去做生意會十分注意。”劉某懊悔地說。
辦案法官肖復春介紹,案件具有普遍性,將案件審判移到巡回法庭進行是為了更接近基層,讓更多群眾了解環保案件審判,利于新環保法的宣傳。肖復春說,去年至今,順德法院已經受理17宗環保違法案件,其中13件已結案,涉案人員28人。
當時佛山環保局查出的污染問題“
1、華涂五金實業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廢水超標排放。
2、容桂長輝廚具廠排污許可證已過期。
3、德升五金加工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
4、容桂旭高電子廠無環評手續,廢水超標排放。
5、馨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生產廢水經廁所排入下水道。
6、江業五金廠擅自建設電解線,生產廢水收集不完善,溢流到下水道。
7、歐洛斯廚具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廢水由沉淀池收集處理,涉嫌外排。
8、伊思曼化工涂料有限公司生產規模發生變動,未重新報批環評手續。
9、容桂街道岡順衛廚制品廠無環評手續。
順德區環境監測站每逢單月對水廠有關斷面的地表水水質進行監測。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容奇水廠和桂洲水廠(穗香圍)、家信水廠(橫石沙)2個地表水水質監測斷面總體水質保持穩定,月均值達到Ⅲ類水質目標要求,其中穗香圍監測斷面為Ⅱ類,橫石沙監測斷面為Ⅲ類。媒體報道后,順德區環保部門對家信水廠、容奇水廠、桂洲水廠取水口周邊水域進行了排查監測,共采集水樣49 份。
監測結果顯示,重金屬濃度數值與地表水常規監測的數據持平,均低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Ⅲ類或特定項目標準限制,未發現異常情況。家信水廠每月對水廠的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進行自行監測,監測數據顯示,水源水質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Ⅲ類或特定項目標準限制;出廠水、管網水水質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同時,根據《佛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環境問題排查處理的緊急通知》的要求,將重點對報道涉及的相關水道進行執法檢查,每天進行水樣檢測。
針對媒體報道反映當地環保部門充當黑電解廠“辯護人”、回絕環保志愿者舉報等問題,廣東省紀檢監察部門委托佛山市紀檢監察部門介入調查。
佛山市紀委、市監察局會同市環保局、市公安局組成聯合調查組,經調查未發現公職人員存在利益輸送或“保護傘”問題。因巡查排查不及時、不到位,導致片區內發生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問題,佛山市委市政府對順德區、容桂街道兩級政府及環保部門領導及直接責任人共9人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行政降級及調離工作崗位等處分。同時要求順德區、容桂街道環運部門向區委、區政府及上級職能部門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對華涂五金實業有限公司,順德區環運城管局對其依法實施關閉,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目前該公司已停水停電、停止生產。
對容桂長輝廚具廠,順德區環運城管局對其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罰款6萬元,責令其重新辦理排污許可證,執法人員11月5日復檢發現,該廠已關閉。
對德升五金加工有限公司,容桂環運城管分局責令其立即停止金屬制品表面處理項目主體工程的生產,并罰款12萬元,執法人員11月5日復檢發現,該公司現場大門緊閉,無生產跡象。
對容桂旭高電子廠,已移交容桂公安分局處理,該廠法定代表人、廠長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執法人員11月5日復檢發現,該廠現場大門緊閉,無生產跡象。
對馨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順德區有關部門對其生產設備進行了查封,并切斷水、電供應,當地公安部門已完成對該公司3名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行為的偵查,并將偵查結果移交區檢察院進行起訴。
對江業五金廠,已移送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勒流派出所處理,勒流派出所9月17日受理,并已刑拘1名負責人,目前該廠已停產。
對歐洛斯廚具有限公司,已移送公安部門,公安部門于9月15日立案,并委托了有資質單位對該公司廢液池進行清理,于9月13日清理完畢,目前該企業已全面停產。
對伊思曼化工涂料有限公司,順德區環運城管局檢查發現該公司生產規模發生變動,責令重新報批環評文件并立即停止生產,9月2日該公司重新提交了環評申請登記表,11月5日現場復查發現,該公司已停止生產,無復工跡象,環境評價文件審批正在處理中。
對容桂街道岡順衛廚制品廠,責令補辦驗收手續,并罰款3萬元,11月5日現場復查發現,該公司已停止生產。
去年8月1日,劉某、張某在均安馨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擅自從事不銹鋼制品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項目,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廢水含有總鉻、總鎳、總銅等重金屬污染物。經監測,重金屬總鉻、總鎳、總銅分別超標22.1倍、3.03倍、7.38倍,其行為構成污染環境罪,依法分別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九個月零十天,張某免于刑事處罰。
對于審判結果,兩位被告人均表示接受。“當時真的沒有想到后果是這么嚴重的。經過這次我對環保法的認識加深了很多,以后出去做生意會十分注意。”劉某懊悔地說。
辦案法官肖復春介紹,案件具有普遍性,將案件審判移到巡回法庭進行是為了更接近基層,讓更多群眾了解環保案件審判,利于新環保法的宣傳。肖復春說,去年至今,順德法院已經受理17宗環保違法案件,其中13件已結案,涉案人員28人。
當時佛山環保局查出的污染問題“
1、華涂五金實業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廢水超標排放。
2、容桂長輝廚具廠排污許可證已過期。
3、德升五金加工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
4、容桂旭高電子廠無環評手續,廢水超標排放。
5、馨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生產廢水經廁所排入下水道。
6、江業五金廠擅自建設電解線,生產廢水收集不完善,溢流到下水道。
7、歐洛斯廚具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廢水由沉淀池收集處理,涉嫌外排。
8、伊思曼化工涂料有限公司生產規模發生變動,未重新報批環評手續。
9、容桂街道岡順衛廚制品廠無環評手續。
順德區環境監測站每逢單月對水廠有關斷面的地表水水質進行監測。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容奇水廠和桂洲水廠(穗香圍)、家信水廠(橫石沙)2個地表水水質監測斷面總體水質保持穩定,月均值達到Ⅲ類水質目標要求,其中穗香圍監測斷面為Ⅱ類,橫石沙監測斷面為Ⅲ類。媒體報道后,順德區環保部門對家信水廠、容奇水廠、桂洲水廠取水口周邊水域進行了排查監測,共采集水樣49 份。
監測結果顯示,重金屬濃度數值與地表水常規監測的數據持平,均低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Ⅲ類或特定項目標準限制,未發現異常情況。家信水廠每月對水廠的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進行自行監測,監測數據顯示,水源水質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Ⅲ類或特定項目標準限制;出廠水、管網水水質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同時,根據《佛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環境問題排查處理的緊急通知》的要求,將重點對報道涉及的相關水道進行執法檢查,每天進行水樣檢測。
針對媒體報道反映當地環保部門充當黑電解廠“辯護人”、回絕環保志愿者舉報等問題,廣東省紀檢監察部門委托佛山市紀檢監察部門介入調查。
佛山市紀委、市監察局會同市環保局、市公安局組成聯合調查組,經調查未發現公職人員存在利益輸送或“保護傘”問題。因巡查排查不及時、不到位,導致片區內發生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問題,佛山市委市政府對順德區、容桂街道兩級政府及環保部門領導及直接責任人共9人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行政降級及調離工作崗位等處分。同時要求順德區、容桂街道環運部門向區委、區政府及上級職能部門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對華涂五金實業有限公司,順德區環運城管局對其依法實施關閉,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目前該公司已停水停電、停止生產。
對容桂長輝廚具廠,順德區環運城管局對其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罰款6萬元,責令其重新辦理排污許可證,執法人員11月5日復檢發現,該廠已關閉。
對德升五金加工有限公司,容桂環運城管分局責令其立即停止金屬制品表面處理項目主體工程的生產,并罰款12萬元,執法人員11月5日復檢發現,該公司現場大門緊閉,無生產跡象。
對容桂旭高電子廠,已移交容桂公安分局處理,該廠法定代表人、廠長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執法人員11月5日復檢發現,該廠現場大門緊閉,無生產跡象。
對馨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順德區有關部門對其生產設備進行了查封,并切斷水、電供應,當地公安部門已完成對該公司3名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行為的偵查,并將偵查結果移交區檢察院進行起訴。
對江業五金廠,已移送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勒流派出所處理,勒流派出所9月17日受理,并已刑拘1名負責人,目前該廠已停產。
對歐洛斯廚具有限公司,已移送公安部門,公安部門于9月15日立案,并委托了有資質單位對該公司廢液池進行清理,于9月13日清理完畢,目前該企業已全面停產。
對伊思曼化工涂料有限公司,順德區環運城管局檢查發現該公司生產規模發生變動,責令重新報批環評文件并立即停止生產,9月2日該公司重新提交了環評申請登記表,11月5日現場復查發現,該公司已停止生產,無復工跡象,環境評價文件審批正在處理中。
對容桂街道岡順衛廚制品廠,責令補辦驗收手續,并罰款3萬元,11月5日現場復查發現,該公司已停止生產。